Tuesday, January 12, 2010

爱很简单

今天上英文课时
老师在白板上写了这么一个题目。
'Co-habitation before marriage can
help to prevent divorce. '
老师要我们发表意见。

我当然不同意咯。
我不相信同居就能解决现况的离婚率。
大家都说,
同居是了解对方的长与短处和坏习的最佳时机。
我却想回问大家,
难道你不了解你面前的爱人吗?
需要日夜相对,跟踪法去了解对方吗?
那大家口中的‘我有多爱你的哲学’,
到头来还不是败在‘不能容忍’而被毁灭吗?
那就是所谓的‘爱’?
为了了解而同居,为了方便而同居,
为了省一笔生活费而同居,
那么商业化的理由只是在给自己借口
有机会犯错。
大家只想到同居的益处,
忽略了传统和文化习俗。
难道我们什么都要‘试试看’后才做决定吗?
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很败坏的行为。
这不是爱。
这是为了自己能得到最好的福利而设下的借口----同居。

爱本来就很简单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你就愿意给他一个承诺并实现它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你就能包容他的一切,爱惜他的不完美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你就能为了他的体面,不要求败坏的要求,
让他有归属感,安全感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你只会想给他最好的幸福,同时不要求回报。

爱本来就单纯简单。
大家都把它商业化了,多可耻。
记得,爱不是暂对方的便宜。
爱是一种无价的艺术!

1 comment:

ReflectioN said...

omg.. so true.. suddenly felt im into the situation.. (last part) x.x thinking im a failure again T.T

Shir~